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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沈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25-07-18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郭秀慧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在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两会期间,又进一步强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生产力跃迁的必然选择,事关高质量发展的效率、动能和优势。在推动沈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更是加快构建具有沈阳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 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研判基础设施建设的潜在需求。以“@链上沈阳”数据、沈阳市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算力等数据链资源整合我市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通过挖掘“五链”资料,汇总我市科研院所、企业等对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供需信息,明确现存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潜在需求。

加强现有基础设施的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在沈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基础设施资源的共享联动,探索多元化共享模式。如高校实验室和技术测试中心为企业提供专业资质的认证等服务;创新联盟合作单位的创新基础设施共用共享等。

推进大科学装置等申请和建设。对在沈科研院所等前瞻性技术探索、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工程相关的技术研发等活动所产生的大科学装置需求和支撑能力进行可行性论证,适时按需推进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的申请和建设工作。

营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

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

强化创新制度保障。加快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围绕我市8大重点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建强科技服务保障体系,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基金等渠道形成稳定投入机制,以招商投资科技创新导向编制招商地图,推动科技创新型产业和项目落地生根;结合产业创新需求加快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探索开展“经费包干”等项目组织实施的新机制,促进科研创新人才、资本、技术、知识的高效配置。

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用足用好中国科学院在沈资源,加强高校院所间协同创新,鼓励校际之间、院际之间、校院之间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依托特色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加快布局一批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孵化的特色专业新型科创载体,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强化科技创新集聚效应;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自建或共建科创孵化器,为优质项目落地提供启动资金、物理空间等全方位服务支持;打造面向全省的专业化科技服务平台,统筹在沈各类科研资源,支持高校院所依托该平台向企业开放仪器设备等研发资源,引入专业化科技创新服务咨询机构,推动项目路演、匹配交易、检验检测等专业化科技服务。

强化区域创新协同合作。依托沈阳都市圈建设,搭建与周边城市协同创新发展的合作框架,推进跨市(区)产业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创新联动发展;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东三省各地的创新合作,推动共建跨省科技研发、产业创新平台载体,共建共享科创信息、创投基金、技术服务等。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出题人”地位。强化政策引导,坚持将在沈企业尤其龙头企业作为技术需求的主体,设立“企业出榜”常态化发包模式,挖掘企业“真需求”,以企业技术需求引导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如北方重工在盾构机主轴方面技术攻关发包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加快针对性科技创新,最终实现盾构机国产化100%。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阅卷人”地位。发挥企业“遴选揭榜单位”主体作用,建立市场化对接撮合机制,让在沈企业自主选择最优技术合作方,让真正具备攻关能力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挂帅出征。发挥“@链上沈阳”等数字化创新平台作用,做好科技创新“红娘”服务,对接科技创新供需服务,整合在沈科技创新资源。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答题人”地位。发挥企业“攻克核心技术”主体作用,对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或服务给予支持;赋予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资金使用、团队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充分自主权。如沈阳鼓风集团改制后,在争取国家重大项目、科技专项方面,各职能部门要给予平台、政策或专项服务支持,对其技术路线选择、成果转化要予以充分自主权。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卡点

挖掘“成果发现”潜力。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推进科技成果体制机制创新,深入实施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建立科技成果绩效评价、科技成果转化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进一步增强成果转化的根本动力,强化“转化创新成果、形成经济效益”的市场化科研理念。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与服务。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等技术发布平台实施科技成果登记、发布制度,对科技成果应统尽统。

增强“成果验证”实力。加快建立概念验证中心。通过建立更多像东北大学辽宁沈阳数字技术概念验证中心的机构,筛选能够解决产业实际需求的基础科研项目,并与后续的技术转移环节衔接,帮助研究人员和团队迈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

畅通“成果转化”通道。发挥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示范作用,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主体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转移咨询、评估评价、知识产权、商业策划、交易代理和技术合同登记等服务。发挥科学技术转移机构的成果转化服务“中介”和“纽带”作用,畅通技术市场服务通道。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开发“成果应用”场景。加快我市“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建设,充分挖掘企业作为场景主要建设者和科技成果应用场景主导者作用,联合产业链生态伙伴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应用场景跨部门挖掘和跨行业开发。凝练场景问题,找准技术创新方向;直面场景痛点,推进技术攻关与工程化;主动对接场景主体,释放科技成果价值。

(作者单位:中共沈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