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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9 信息来源: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院士工作站

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沈科协办发20236


各建站单位:

按照《关于推进沈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学会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建站管理,总结阶段成果,提升建站质效,市科协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沈阳市院士工作站在建单位

二、评估内容

1.院士工作站基础建设情况;

2.院士工作站团队建设情况;

3.院士工作站主要业绩情况;

4.院士工作站效益产出情况。

三、评估材料

建站单位根据《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考核评估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并附全有关证明材料。(考核评估指标、自评报告模板在市科协网站www.sy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材料初审、实地考核、专家评审结合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自评报告填报内容和数据为2022年8月以来院士工作站建站情况;

2.自评报告先报至所在区县(市)科协初审,盖章后报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3.请各建站单位于2023年9月8日前提交评估材料,逾期不再接收,视为放弃评估,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建站资格;

4.自评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纸质版分别报送至指定邮箱和地址。

联系人:贾少敏 22729826

报送邮箱:xhb-skx@shenyang.gov.cn

报送(邮寄)地址:沈河区小西路76号科协大厦505室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附件1: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考核评估指标.wps

附件2: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自评报告模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