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候鸟型”人才工作站拟建站单位名单及已建站单位2022年度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6
信息来源: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根据《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沈人社发〔2020〕62号),经建站单位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等,确定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为2023年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拟建站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市妇婴医院、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2022年度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评估优秀单位;沈阳术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等2家单位为评估合格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与沈阳市科协联系。单位提出异议需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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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