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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沈阳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4 信息来源: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县(市)、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沈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学会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沈科协〔2021〕54号),市科协开展2025年沈阳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沈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工作站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充分和必要保障,从事科技创新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一定的创新基础和创新氛围,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已签订进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明确的科研合作项目、人才培养合作或成果转化合作项目),合作期限不少于5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院士工作站建站要求;

4.进站院士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且应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

5.建站单位为院士工作站配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有比较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院士工作站管理规范与工作运行制度;

6.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符合我市重点支持和扶持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可优先建站。

二、报送材料

1.沈阳市院士工作站申报表;

2.院士工作站建站合作协议书(合作项目情况、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合作期限);

3.两院院士受聘院士工作站情况表(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备案表);

4.院士承诺书;

5.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

6.办公及研发场所照片;

7.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8.申报单位财务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研发投入、纳税情况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四、审批程序

1.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科协申报,区县(市)科协负责接收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调研和初审,择优向市科协推荐;

2.市科协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沈阳市政府的名义统一授牌,并拨付建站经费;

3.院士工作站实行全年动态申报,原则上每年分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评审。

五、经费标准

沈阳市院士工作站建设周期为5年,支持经费总额最高300万元,工作站获批后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工作站运行的第三年、第五年且每年度绩效评估为优秀的建站单位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少敏(学会学术部)

联系电话:024-22729826

报送邮箱:xhb-skx@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号科协大厦505室


附件:

1.沈阳市院士工作站申报表.doc

2.建站合作协议书(模板).doc

3.院士承诺书.doc

4.各区县(市)科协联系方式.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