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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信息来源: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县(市)、企业(园区)、科研院所、高校科协: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团省委、省科协共同开展的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市科协按照省科协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推荐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表彰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认真评选推荐候选人。

(一)“评选条件”中候选人政治思想、学术道德情况,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二)对常年工作在基层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候选人年龄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

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沈阳市推荐名额为14各单位推荐候选人1-2(超额推荐人选只保留前两名)

三、推荐程序工作要求

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单位开展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按照限定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在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科协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注推荐在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的青年科技人才,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提名。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往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再参评

、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表》一式两份。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名,此申报表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lnast.net)。

(二)《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格式附后)纸质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

(三)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证件照一份。图片要求蓝底2寸免冠正面照,未经电脑处理的原始JPG文件。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以姓名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

(四)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评价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推荐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取消参评资格。《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须各自做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报送至科协组联部邮箱。

)报送时间。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114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人:       

联系电话:22729816   22729800

电子邮箱:zlb-skx@shenyang.gov.cn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号市科协607室

   编:110063

    件:

1.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

2.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表.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1030日 

附:关于做好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