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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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各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将2017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7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3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与沈阳市科协联系。单位提出异议需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涛
电 话:024-22729826
传 真:024-22739126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号甲科协大厦505房
邮 编:110013
附件:2017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结果(公示).xlsx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