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信息来源:
关于印发《沈阳市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的通知
沈科协〔2022〕37号
机关各部室,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市)、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改革联系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市科协结合实际,制定了《沈阳市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沈阳市科协关于联系科技工作者“四定”工作制度》〔2020〕73号相应废止。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