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学会服务站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学会服务站
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沈科协办发〔2023〕7号
各建站单位:
按照《关于推进沈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学会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建站管理,总结阶段成果,提升建站质效,市科协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学会服务站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沈阳市学会服务站在建单位
二、评估内容
1.学会服务站基础建设情况;
2.学会服务站团队建设情况;
3.学会服务站主要业绩情况;
4.学会服务站效益产出情况。
三、评估材料
建站单位根据《沈阳市学会服务站考核评估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并附全有关证明材料。(考核评估指标、自评报告模板在市科协网站www.sy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材料初审、实地考核、专家评审结合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自评报告填报内容和数据为2022年8月以来学会服务站建站情况;
2.请各建站单位于2023年9月8日前提交评估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视为放弃评估,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建站资格;
3.自评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和盖章pdf)、纸质版分别报送至指定邮箱和地址。
联系人:贾少敏 22729826
报送邮箱:xhb-skx@shenyang.gov.cn
报送(邮寄)地址:沈河区小西路76号科协大厦505室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附件2:沈阳市学会服务站自评报告.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