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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沈阳市学会服务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信息来源: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24年沈阳市学会服务

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科协办发20242

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县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沈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学会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沈科协2021〕54号,市科协开展2024年沈阳市学会服务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沈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产业集聚特色明显,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科技社团、行业协会、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

2.申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建站工作,对国家(省)级学会服务站建设有具体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有稳定的经费支持,并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3.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创新基础和创新氛围,从事科研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应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研发投入,并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4.申报单位与国家(省)级学会有明确的合作内容,并签订共建协议,合作期不能少于5年;

5.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符合我市重点支持和扶持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学会服务站;

6.申报单位引进的学会应是国家级学会以及分会、专委会和省级学会。引进国家级学会的优先设立学会服务站。

二、报送材料

1.沈阳市学会服务站备案表;

2.学会服务站建站合作协议书(合作项目情况、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合作期限等);

3.学会服务站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

4.办公及研发场所照片;

5.引进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6.主要进站专家团队介绍;

7.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8.申报单位财务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研发投入、纳税情况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材料份,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和骑缝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3.申报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

四、审批程序

1.学会服务站申报单位向市科协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2.市科协组织实地调研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沈阳市政府的名义统一授牌拨付建站经费

五、经费标准

沈阳市学会服务资金分为建站引导资金和奖励资金,支持资金5年最高总计150万元。学会服务站获批后给予30万元引导资金,建站满一年后,每年年度考核评估为优秀的,每年给予30万元奖励资金。

、联系方式

贾少敏(学会学术

联系电话:22729826

报送邮箱:xhb-skx@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号科协大厦505

附件:1.沈阳市学会服务备案

      2.建站合作协议书(模板)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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