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协关于第一批科技创新智库专家聘任期满调整的通知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沈阳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自建立以来,在汇聚高端智力资源、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关于确认科技创新智库第一批入库专家的通报》相关规定,第一批入库专家聘期即将届满。为持续加强我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优化专家队伍结构,保持智库研究工作的连续性和活力,现组织开展聘期满三年的智库专家重新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沈阳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首批入库且聘期已满三年的专家。专家需仍在原单位或相关领域继续从事研究、管理或咨询工作,并有意愿继续承担市科协组织的智库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请重新入库的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遵守规定,履职良好: 在聘期内积极参与市科协组织的战略研究、决策咨询、项目评估评价、建言献策等活动,表现良好。
持续活跃,能力突出: 在聘期内及当前,仍活跃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经验,熟悉本专业(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研究深入,成果显著: 在聘期内及当前,持续关注并深入研究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关领域(如:智慧城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金融、生态文明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健康、人才发展战略等),主持或参与过相关研究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或产生积极影响。
意愿强烈,时间保障: 有意愿、有能力继续承担市科协组织的各项智库任务,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三、重新申报方式
1.应征专家填写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科协。
2.推荐材料只需报送电子文档,暂不提交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包括:专家推荐表(PDF盖章+Word)、证明材料(PDF)、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Word)。邮件主题格式:“单位全称+智库专家重新申报材料”
3.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重新申报。。
四、审核与续聘
市科协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将续聘为沈阳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家,聘期三年。入库专家将在市科协网站发文通报,并颁发聘书。
对于未通过审核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重新申报材料的首批专家,其智库专家资格将自动终止。
五、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首批入库专家认真准备重新申报材料。
专家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或续聘资格。
本次征集仅针对聘期已满三年的首批入库专家进行重新申报。 非首批专家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联系人:冯 卓(市科协调研宣传部)
电 话:17600550200(微信同号)
邮 箱:sykxfz@126.com
附件:
4.沈阳市科协关于第一批科技创新智库专家聘任期满调整的通知.pdf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8月18日